两个凡是是错误的,因为这是一个悖论和自相矛盾的陈述。
凡是指的是所有的情况或者说是普遍的规律。而一个凡是就相当于一个例外,这就违背了凡是的本意。如果有两个凡是,那就更是悖论了。因为一个凡是已经不符合普遍规律了,再增加一个凡是,就违背了常识和逻辑。
凡是的概念源于归纳推理,即通过观察和实验证据来得出普遍规律或结论。例如,如果我们观察到所有的鸟都有翅膀,那么我们可以推断出“凡是鸟就有翅膀”。这是一个普遍规律,因为我们通过多次观察和实验得出这个结论。
然而,如果我们发现一个鸟没有翅膀,那么这个结论就不再成立了。我们无法再说“凡是鸟就有翅膀”,因为我们有一个例外。这个例外让我们不得不重新考虑我们的观察和推理过程。
如果出现了两个凡是,那就是两个例外。这就相当于否定了之前的推理过程,因为我们找到了两个与普遍规律相悖的情况。这不符合归纳推理的原则。
因此,两个凡是是错误的。凡是应该是普遍规律而不是例外的存在。如果出现例外,我们应该重新检查和调整我们的观察和推理过程,而不是坚持错误的结论。正确的做法是根据更全面的观察和实验证据来得出新的结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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